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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原房主无法到场办手续,二手房如何过户?

发表于2013-03-29

“几年前我买了套二手楼房,当时因暂时冻结办理过户手续而没有过户。如今能过户了,原房主在外地没时间回来。这让我咋办?”市民赵女士28日向本报反映了她的烦心事。

赵女士说,4年前,她在武定北路花20多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楼房。当时因为该房属于涉拆范围,暂时不能过户。她只好与原房主签了个出售房屋的协议,还有证明人等。今年听说该房已正式确认不在拆迁范围,也能办理过户手续了。为此,赵女士与原房主联系谈论过户事宜,没想到对方早已不在大同,居家去了石家庄发展。赵女士想让对方回来协助过户,可对方称业务忙抽不开身,赵女士想让对方把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寄过来,对方却怕赵女士拿了这些证件办理其他业务将来惹麻烦。听说过一段时间二手房过户要增税了,赵女士急得团团转。

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产权交易有关负责人,他说,涉及房子过户,必须是买卖房子的本人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签字才行,光有原房主的身份证等也没用。如果当事人在外地的确难以抽身,也可采用全权委托的形式进行房子过户。原房主可写一个全权委托书指定委托人,再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(须有授权范围如:办理房屋过户内容)公证。然后,指定的委托人就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(身份证等)和公证书(内涵能体现原房主的身份证、婚姻、户籍等情况的材料),代表原房主办理相关房屋过户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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